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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7日 16:4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修订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20〕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学校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符合《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规定的人才类别,且有认定需要。

二、申报材料

1.《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附件2,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需用原件扫描成PDF文档)。

(1)身份证复印件

(2)《合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来肥工作以来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最高学历证书

(6)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7)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任职证明等。

3.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申报人准备相应材料,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707)。

2.审核公示。教师发展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3.受理申报。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受理申报。

四、工作要求和说明事项

1.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资格。

2.学校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

3.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五、联系方式

A、B、C类人才认定:李巧巧 图书馆707

D、E、F类人才认定:王玉祥 图书馆707

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受理,每周五(工作日)为具体受理时间。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附件2: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附件3: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部门

附件4:合肥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E-mail:hyzzrsc@163.com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磨店高教基地   邮编:2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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