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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14:5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校党委印发了《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自此每年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检查。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对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和内容

评估工作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与相关《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规定为准。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学校《实施方案》和《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项制度”的通知》(合教党委〔2017〕34号)总体情况;对照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全面掌握已达到工作要求并通过验收的基层党组织和未通过验收的基层党组织情况,以及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成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评估方法和步骤

评估主要采取自查、核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开展自查。各基层党组织自查从党委、总支、支部三个层面进行。近年来,学校基层党组织做了较大的调整,有的党组织过去已通过了验收,现要对照各项标准,看是否出现反复;新调整的、未开展过验收的党组织,现要对照各项标准,看是否达到要求。(自查标准参见附件3和附件4)自查工作于3月8日前结束,结束后,各党总支(总支下属党支部由党总支统一报送)、直属党支部要如实填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达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情况统计表》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未达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于3月8日下班前报组人处吴晓艳。自查未达到工作要求的党组织要于3月10日前制定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补差补缺。

(二)认真抓好核查。在基层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3月中旬,校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核查。核查工作采取查看《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表》、实地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三)接受随机抽查。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委将适时抽查各地各单位评估情况。

三、评估工作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是为了更好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压紧压实责任,作出具体安排;党总支除了对本级党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还要加强对所属支部的督促指导,确保评估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评估工作中,要全面客观评估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不盲目追求达标率;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把“标准化、规范化”简单地等同于“具体指标化”。对已通过验收又在工作中出现反复的基层党组织,要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坚决拒绝弄虚作假;对自查未通过评估的党组织,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平台作用,客观反映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健全机制,持续提升。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评估为契机,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对未通过验收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指导督促,帮助达到工作要求;对已通过验收、在工作上又出现反复的,要认真分析原因、重点进行管理;对已达到工作要求并通过自查核查的基层党组织,要抓好巩固提升,防止出现反弹。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提质增效。

附件:

1.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达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情况统计表

2.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未达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情况统计表

3.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表及资料汇编清单

4.关于印发《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5.关于印发市教育局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项制度”的通知

                                                                                中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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